營業人以自製產品或購買貨物饋贈員工時,應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解決您所有會計稅務問題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歲末年終將近,營業人舉辦尾牙摸彩活動,以自製產品或購買貨物為摸彩品無償移轉給員工,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規定視為銷售貨物,應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給營業人自己,且該發票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以自製產品或購買之貨物,原非供酬勞員工之用,係以進貨或有關費用科目列帳,購買時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並已申報扣抵銷項稅額,邇後轉作員工摸彩品,應依前揭規定視為銷售貨物,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如果購入貨物時,已決定作為酬勞員工之摸彩品,依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該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摸彩品於贈送員工時,即可免視為銷售貨物並免開立統一發票。 該局再次提醒,營業人應覈實開立統一發票,如有短漏報情事,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可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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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取得退還減徵之貨物稅稅款,屬購買該貨物成本或費用減少,非屬所得性質,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解決您所有會計稅務問題
109年購買節能電器收到退還減徵之貨物稅稅款,應該如何入帳及課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財政部近年陸續發布多項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營利事業如購買新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等節能電器,符合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規定,取得退還減徵之貨物稅稅額,依該部109年7月9日發布之令釋,實質上為購買貨物成本或費用之減少,非屬所得性質,營利事業應將該退稅款列為固定資產成本或當年度費用之減項。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109年購買節能電器如列為固定資產,該退稅款應自資產成本減除,按減除後之帳面金額計提折舊;如以當年度費用列帳,則列為當年度費用之減項。其如於購買次年度始申請退稅者,該退稅款應於申請時,列為該固定資產未折減餘額之減項,依稅法規定計算折舊;該貨物業以費用列帳者,該退稅款應列為申請年度之其他收入。歲末年終,汰舊換新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等節能電器之際,特別提醒營利事業注意取得退還減徵貨物稅之營利事業所得稅課徵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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